變廢為寶: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

時間:2023-05-11 08:58來源:ams車評 作者:王海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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鎳、鈷和鋰都是非常稀缺的材料,而電動汽車動力電池每年對這些材料的需求量都是數(shù)以千噸計。如果動力電池報廢或損壞,它們也可成為新電池的原材料來源,尤其是在電池原材料緊缺的情況下。

 

它能夠在多種原材料稀缺的時候給人們帶來希望。如今,歐洲有35家公司可以回收廢舊或損壞的電動汽車電池,或者將在幾個月內(nèi)開始回收它們。而就在兩年前,歐洲只有25家工廠參與廢墟鋰離子電池的回收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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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賽德斯-奔馳與雷諾和大眾汽車一樣,是為數(shù)不多的直接或通過合作伙伴公司成為回收商運營的汽車制造商之一。我們聽說了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。回收的目的是從鋰離子電池中提取96%的金屬部件。最初,梅賽德斯-奔馳希望對鈷、鎳和鋰進行回收和利用,下一步還將回收和利用石墨。梅賽德斯-奔馳成立了一家名為Liular的回收電池的子公司,該公司是電池回收公司Primobius的技術(shù)合作伙伴。

 

回收專業(yè)公司Duesenfeld甚至比梅賽德斯-奔馳更進一步,除了固體電池材料外,部分液體電解質(zhì)也被回收利用。Duesenfeld的目標是將盡可能多的電池材料作為二級原料進行回收,除了電芯隔膜和部分電解質(zhì)外,這一點已經(jīng)實現(xiàn)。

 

當然,回收公司為實現(xiàn)其雄心勃勃的目標必須付出很大的努力。不過,這是必要的,畢竟電池制造商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材料短缺的困擾;厥绽玫脑牧匣蛟偕牧鲜蔷徑膺@一瓶頸的方法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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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上,材料短缺有可能成為全球汽車供應鏈面臨的下一個重大挑戰(zhàn)。德國蓓睿適管理咨詢公司(Berylls Strategy Advisors)的顧問對電動汽車必不可少的原材料的分析表明,41種材料的采購風險有所增加。鎳和鈷在風險清單中位居榜首。

 

鎳是鋰離子電池的關(guān)鍵原材料之一,專家認為,2021-2030年鎳需求預計將增長約48%。鈷也是鋰離子電池的重要組成部分,預計2021-2030年需求將增加五倍。

 

按照目前這種速度,再過幾十年,全球的鈷儲量可能就會耗盡。這是赫姆霍茨研究所所長、烏爾姆大學固態(tài)化學博士馬克西米利安·菲希特納(Maximilian Fichtner)教授的推斷,他是德國最權(quán)威的電池專家之一。而他的格言是:全力以赴進行回收,不,全力以赴進行鈷的回收。

 

這也是立法者的觀點。自2015年1月以來,他們一直在《報廢車輛條例》中呼吁回收率至少應達到 85% 的重量百分比。在歐盟層面,將電池和蓄電池投放市場以及處理廢電池和蓄電池是有法律依據(jù)的。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(guān)于電池和蓄電池以及舊電池和舊蓄電池的指令2006/66 / EC對此進行了總結(jié)(所謂的電池指令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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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項指令已于2009年12月通過《電池和蓄電池投放市場、再循環(huán)和無害環(huán)境處置法》(《電池法》)轉(zhuǎn)化為國家法律。立法者長期以來一直在展望未來,在2031年的新電池條例中規(guī)定了大型動力和工業(yè)電池的回收使用配額。這意味著在新的生產(chǎn)中必須使用一定量的再生鉛、鈷、鋰和鎳,雖然這聽起來并不容易。

 

歐盟理事會于2022年3月通過的法規(guī)有如下規(guī)定:法規(guī)生效后96個月,即在2030年,新電池中必須包含12%的再生鈷、4%的回收鎳和4%的再生鋰。在法規(guī)生效156個月或13年后,要求將有所提高。新電池中要包含20%的鈷以及各12%的鎳和鋰。雖然聽起來仍然少得驚人,但是該行業(yè)可以從必須使用“新”的主要材料的困境中早點擺脫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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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弗勞恩霍夫系統(tǒng)與創(chuàng)新研究所的一項研究顯示了類似的數(shù)字。它們表明,政客們的要求并非完全沒有依據(jù)。根據(jù)研究人員的預計,到2040年,歐洲電池生產(chǎn)中各種回收物所占的比例將增加到鈷40%以上,鋰、鎳和銅15%以上。

 

來自弗勞恩霍夫系統(tǒng)與創(chuàng)新研究所的專家托馬斯·施馬爾茨(Thomas Schmaltz)博士清楚地表明了為什么這些回收物的占比不高:“由于我們正在擴大市場,未來對原材料的需求將明顯大于可以從舊電池中提取的數(shù)量。這就是在可預見的未來在電池生產(chǎn)中采用回收材料的比例較低的原因。即使回收公司的數(shù)量不斷增加也無法改變這一點。”

 

盡管如此,廢舊電池再利用將在未來發(fā)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,而且回收公司越多越好,回收網(wǎng)絡(luò)越密越好。因為,從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的角度來看,把廢舊電池運送到很遠的地方去進行回收再利用,既沒有經(jīng)濟效益,也沒有環(huán)保效益,所以根本沒有意義。
 

(責任編輯:子蕊)
文章標簽: 電池 電池回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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