尷尬!充電樁屢被鵲巢鳩占

時間:2018-08-24 17:11來源:羊城晚報 作者:綜合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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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近日,新能源車車主冼先生開車來到佛山市禪城區(qū)汾江南路新能源車公共充電樁附近,給該充電樁配套的停車位早已停了一輛藍牌車。“常常開車過來充電,充電車位沒有幾次是空閑的,都給(藍牌車)霸占了。”冼先生無奈地表示。
 
       這只是新能源車車主在充電過程中遇到的“尷尬”之一。在佛山,隨著新能源車的逐漸普及,充電樁也成為城市建設新“標配”。然而記者走訪發(fā)現,在建設和使用過程中,公共充電樁車位被霸占、支付平臺不互通、小區(qū)充電樁建設較難,成為新能源車主的三大“尷尬”。
 
      支付: 車主手機APP“爆棚”
 
       記者從佛山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了解到,截至今年6月,佛山市共有機動車約255萬輛,其中新能源社會車輛7215輛,包括混動車和純電動車。充電樁建設也在同步進行。據統(tǒng)計,佛山目前擁有106座充電站,共2856個充電樁。“佛山市目前新能源車與充電樁比例已達到2.51”,佛山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基礎設施科科長鄧斌介紹。記者查閱發(fā)現,從比例上看,佛山的充電樁已提前達到《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(guī)劃(2016—2020年)》的要求。
 
       充電樁數量不少,但在實際使用中,卻頻頻遭到車主“吐槽”。“很多不同區(qū)域、甚至是不同街道上的充電樁運營商都不一樣,看起來充電樁很多,但要充電時,只能找已經辦卡或下載了APP的充電樁”,車主鄺先生告訴記者,例如禪城區(qū)汾江路沿線,城門頭、同濟西、季華園、城市快捷酒店都設置有充電樁,但都各屬于不同品牌運營商,“每一個運營商在一個地方設置的充電樁都不多,要使用一個品牌的充電樁,起碼要下載它的APP,通過捆綁銀行卡或手機支付,有的車主為了充電方便,手機里下載了四五個APP,十分麻煩”。
 
       記者了解到,佛山充電樁建設“群雄割據”,如南海充電樁大多歸廣東電網運營;禪城區(qū)政府和萬城萬充簽訂了合作協(xié)議;順德則是星星充電數量占優(yōu)。不同運營商之間的充電樁難以統(tǒng)一支付,車主往往感到不便。
 
       對此,2017年9月15日,廣東省發(fā)改委委托南方電網廣東公司負責開發(fā)建設“粵易充”智能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,希望通過APP,用戶可以對附近所有加入平臺的運營商充電站“一目了然”。不過,記者了解到,目前該系統(tǒng)只支持同一平臺搜索,“統(tǒng)一支付”尚未實現。
 
      使用:充電時常被迫違停
 
       充電違停也成為許多車主充電時的煩惱。記者走訪發(fā)現,目前佛山不少公共充電樁設置在路內停車位旁,但設置了充電樁的路內停車位卻常常被藍牌車(傳統(tǒng)油耗機動車)占據,許多新能源車充電時被迫“違停”。
 
       近日,記者走訪汾江南路季華園充電樁處發(fā)現,該處5個充電樁位配套的停車位上全部停滿了藍牌車,兩臺綠牌車(新能源車)只好開到了人行道上“違停”充電。該路段一名停車收費管理員表示,充電樁配套車位并不屬于停車收費范圍,車主都是先到先得,“畢竟本來就是停車位,人家停在這里也不算違規(guī)”。至于新能源車被迫“違停”充電,該管理員表示,一般交警看到這種情況都會“放一馬”,“一般一輛車快充也就半個小時左右,只要不是違停太久,交警一般不會開罰單”。
 
        “給新能源車充電樁配套的路內停車位能不能停藍牌車,目前內部也在討論”,禪城發(fā)改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一方面,新能源車充電時遇到“鳩占鵲巢”,的確比較尷尬,但另一方面,禪城停車位十分緊張,新能源車充電占據車位時間畢竟不長,禁止也可能激化停車矛盾。
 
        “從契約關系上看,新能源車充電樁配套的停車位是停車管理公司租給充電樁運營商的,是否允許藍牌車停放,應該由租賃雙方商議決定。”鄧斌表示,如果充電樁運營商不希望配套車位被霸占,那停車公司也應該履行義務,“充電樁配套車位也屬于停車公司管理范圍”。
 
      安裝:需2/3以上業(yè)主同意
 
       記者了解到,今年5月,廣東省發(fā)布了《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的意見》!兑庖姟分赋觯⌒陆ㄗ≌浣ㄍ\囄槐仨100%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,相關標準要求納入建設設計、驗收規(guī)范;自2018年7月1日起,對不滿足充電設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,各級住建部門不得辦理驗收手續(xù)。
 
       然而,在采訪中記者也發(fā)現,在現實操作中,小區(qū)的新能源車充電樁建設尚缺乏統(tǒng)一規(guī)范設計,不少開發(fā)商也頗為頭疼。以充電樁建設所需電力配套為例,佛山市供電局客戶部相關負責人表示,一個新能源車充電快樁最大功率需求可達到120千瓦,慢樁功率需求則約7千瓦,“如果小區(qū)要實現配建停車位100%建設充電設施,那小區(qū)的配電設施都要進行充分改造”。
 
       在已建成小區(qū),矛盾表現得更加明顯。按照《物權法》,改建、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/3以上的業(yè)主且占總人數2/3以上的業(yè)主同意。因涉及小區(qū)公共利益程序繁瑣,也使得建成小區(qū)加裝充電樁較難推進。
 
       “目前,新能源車的增長還未迎來爆發(fā)期,充電樁建設處在放開階段”,佛山市發(fā)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如果充電樁建設規(guī)模達到一定程度,未來肯定會對電力供應產生影響,“這也是未來新能源車發(fā)展將帶來的挑戰(zhàn)之一”。?
 
(責任編輯:王杰)
文章標簽: 電動汽車 充電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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